父母对成年且患有精神病的子女,有抚养义务,但该义务取决于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精神病子女: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此处的“不能独立生活”包括因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自给自足的情况。
- 具体责任:若成年精神病子女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母需履行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照顾其日常生活。同时,父母需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医疗费用及康复所需。
能独立生活的成年精神病子女: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明确的抚养义务规定。
- 实际情况: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义务,但父母可能会基于亲情和道德给予子女一定的支持和帮助。然而,这并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
综上所述,父母对成年且有精神病的子女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来判断。在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下,父母需依法承担监护和抚养责任;而在子女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下,父母虽没有明确的抚养义务,但仍可能基于亲情和道德给予支持和帮助。若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定抚养人并支付抚养费。法院将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