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同点是什么-章商秋子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主体相同:

    • 两罪的犯罪主体均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都可能成为这两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单位犯罪,将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均涉及发票的违法使用: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直接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
    • 骗取出口退税罪虽然主要目的是骗取出口退税,但往往也伴随着虚开发票的行为,如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凭证。虚开发票是骗取退税的重要手段之一,两者在发票的违法使用上存在交集。
  3. 均对国家税收制度造成损害: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破坏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税收征管体系,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 骗取出口退税罪则直接侵害了国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损害了国家对出口贸易的财政支持政策,同样导致国家税收的损失。两罪都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国家税收制度造成了损害。
  4. 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虚开发票的故意,目的可能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或帮助他人偷逃税款。
    •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尽管两罪在犯罪目的上有所不同,但都表现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两罪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和交叉。例如,当行为人将虚开的发票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且数额较大时,将同时触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时通常按重罪定罪并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建议:

  •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得实施虚开发票或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
  • 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处理。
  • 在涉及发票使用和出口退税等业务时,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顾问的意见,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