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生前 可以要求增加履约保函比例吗-刁成路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合同纠纷

在一般情况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可以尝试要求增加履约保函比例,但能否成功取决于招标方的意愿以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且需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 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合同订立的角度

    •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投标流程尚未最终完成,此时双方尚未形成正式的合同关系。招标方提出增加履约保函比例的要求,本质上是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如果投标方同意这一变更,那么双方可以就新的履约保函比例达成一致,这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然而,如果招标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了履约保函的比例,并且没有允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进行变更的条款,那么招标方单方面要求增加比例可能会被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随意增加履约保函比例可能面临合规性问题。
  2. 从投标方利益的角度

    • 对于投标方来说,接受增加履约保函比例的要求可能会增加其资金压力。履约保函通常需要投标方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手续费。比例的增加意味着投标方需要提供更多的资金担保,这可能会对其资金流动性产生影响。
    • 如果投标方拒绝增加履约保函比例的要求,可能会面临失去中标机会的风险。招标方可能会认为投标方缺乏诚意或合作意愿,从而选择其他更符合要求的投标方。
  3. 实践中的操作建议

    • 如果招标方提出增加履约保函比例的要求,投标方应仔细审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评估这一要求是否合法合规。如果招标文件允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进行变更,并且投标方认为增加比例不会对其造成过大影响,那么可以考虑接受这一要求。
    •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允许变更或投标方认为增加比例会对其造成较大影响,投标方可以与招标方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可以提出分期提供履约保函、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等方式来减轻资金压力。
    • 在任何情况下,投标方都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认为招标方的要求不合理或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