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20万大额转账写上自愿无偿赠与能要回去吗-许莉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婚姻家庭

结论:谈恋爱期间20万大额转账,即使写上“自愿无偿赠与”,在某些情况下仍有可能要回,关键在于转账的性质以及相关证据是否充分。以下是对不同情形的详细分析:

一、难以要回的情况:一般赠与

  1. 情形分析:

    • 若转账是基于双方感情,一方自愿向另一方表达爱意、关怀等而进行的无偿给予,且未附加任何条件,如特殊节日或日常交往中的转账,并明确备注为“自愿无偿赠与”,这种转账通常被认定为一般赠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即转移,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否则赠与人不能随意要求返还。
  2. 实例说明:

    • 男方在女方生日时转账二十万,并备注为“自愿无偿赠与”作为礼物,该转账很可能被视为一般赠与,难以要回。

二、可能要回的情况

  1. 附条件赠与(彩礼):

    • 情形分析:若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用于购买婚房、筹备婚礼等,且明确表达了这一条件,当条件未成就(即双方未结婚)时,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因此,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条件未成就时可撤销赠与。
    • 实例说明:男方转账二十万给女方并表示是结婚用,但双方最终未结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2. 借贷关系:

    • 情形分析:若转账时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意,或有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明转账属于借款,则形成借贷法律关系,出借人有权要求偿还借款。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明确了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以及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 实例说明:男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女方借款二十万,虽未出具借条,但聊天记录中有明确的借款表述,到期后女方可以要求偿还。
  3. 不当得利:

    • 情形分析:若转账是基于对方的欺诈、胁迫等行为而进行的,或对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如共同生活承诺),转账方有权基于不当得利的法律原则要求返还。
    • 法律依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收集证据:

    • 无论是借贷还是附条件赠与,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友好协商:

    • 在采取法律手段前,建议双方先尝试协商解决,既节省时间和成本,又有助于维护关系。
  3. 法律途径:

    • 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你可以向我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风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谈恋爱期间20万大额转账,即使写上“自愿无偿赠与”,在某些情况下仍有可能要回。关键在于转账的性质和相关证据是否充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