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起诉和法定不起诉的区别-汪涛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行政纠纷

绝对不起诉和法定不起诉实际上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它们之间没有区别,但都与相对不起诉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解释以及它们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别:

一、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

定义与法律依据: 绝对不起诉,也称为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些情形包括: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特点与意义:

  • 强制性:法定不起诉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检察机关必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 终局性:一旦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即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犯罪嫌疑人不再承担刑事责任。
  • 保障人权:法定不起诉制度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无罪的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
  • 节约司法资源:通过法定不起诉制度,可以避免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行不必要的审理,从而节约司法资源。

法律后果: 被不起诉人完全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且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二、相对不起诉

定义与法律依据: 相对不起诉,又称为酌定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里的“可以”意味着检察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起诉。

特点与意义:

  • 灵活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相对灵活,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来决定是否起诉。
  • 教育挽救:相对不起诉制度有助于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挽救,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法律后果: 被不起诉人虽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且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记录可能会对被不起诉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在政审等方面可能会有所体现。不过,相对不起诉并非定罪,被不起诉人不构成犯罪。

三、绝对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别

  1. 适用条件不同:

    • 绝对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相对不起诉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
  2. 法律后果不同:

    • 绝对不起诉意味着被不起诉人完全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且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 相对不起诉虽然被不起诉人也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留下一定的违法记录,对个人产生一定影响。
  3. 决定程序不同:

    • 绝对不起诉一般由办案部门审查后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流程较为直接。
    • 相对不起诉一般需要经过更为严格的程序,办案部门提出不起诉意见后,要报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举例说明:

  • 绝对不起诉:甲涉嫌盗窃,但经过侦查发现,所谓的“被盗物品”实际上是甲自己的财物,甲不存在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此时就符合绝对不起诉的条件。
  • 相对不起诉:乙因邻里纠纷与人发生打斗,导致对方轻微伤。考虑到乙主观恶性较小,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可能不需要判处刑罚,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如果您在绝对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