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医院辞职了当年的护士定期考核怎么办-池莹娟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护士在医院辞职后,当年的定期考核是否需要参加以及如何处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辞职时考核尚未开始
    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定期考核通常由执业机构(医院)组织,考核周期一般为每5年一次。若您在考核周期内辞职,且医院尚未启动当年考核程序,您需主动与原医院沟通确认是否需要配合完成考核。

    • 若医院要求配合:您需按医院安排参加考核,否则可能影响考核结果记录,进而影响护士执业证书的延续注册(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10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需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接受6个月以上护理专业培训或临床实践的证明,以及接受3个月以上业务培训的证明”,部分地区可能将定期考核结果作为延续注册的参考)。
    • 若医院不要求配合:您可自行保留辞职证明及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记录,以备后续注册或变更执业机构时使用。
  2. 若辞职时考核已启动但未完成
    若您已参与部分考核环节(如理论考试、技能操作等),但未完成全部流程,需与原医院协商补考或成绩认定事宜。根据《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14条,护士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考核的,可向考核机构申请延期,但需提供合理证明(如离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等)。

    • 若原医院同意补考:您需按医院安排完成剩余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结果有效。
    • 若原医院拒绝补考:您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如卫健委)申诉,说明情况并提交离职证明等材料,申请由其他考核机构(如新单位所属卫生机构)接续考核。
  3. 若辞职后考核结果未录入系统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通常需录入“全国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若您已通过考核但原医院未及时录入,可能导致您在新单位执业时无法验证考核记录。此时,您需:

    • 联系原医院:要求其尽快完成结果录入,并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截图)。
    • 申请人工验证:若原医院拖延或拒绝,您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考核合格证明(如考核表、证书复印件)及离职证明,申请人工验证并更新系统记录。

温馨提示:护士执业涉及公共安全,定期考核是延续注册的重要依据。建议您在辞职时与原医院明确考核事宜,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考核通知、离职协议、沟通记录等),以避免后续执业障碍。若遇复杂情况(如原医院拒不配合、考核结果被篡改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