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售卖自制饲料是否会被罚款,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自制饲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办理了合法经营手续,一般不会被罚款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事饲料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生产许可:若自制饲料属于“饲料添加剂”或“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需取得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若属于“浓缩饲料”“配合饲料”或“精料补充料”,需向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 质量标准:饲料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饲料卫生标准》),不得添加违禁物质(如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且标签需标明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
- 经营资质:若通过电商平台销售,需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店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质证明。
若满足上述条件,售卖行为合法,通常不会面临处罚。
若未取得合法资质或违反质量标准,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 无证生产/经营: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38条,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的,由县级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质量不合格:若饲料中检出违禁物质、重金属超标或标签虚假,根据《条例》第46条,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 电商平台责任: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未要求商家公示资质),可能根据《电子商务法》第76条被处5万-50万元罚款。
特殊情形:个人少量自制饲料用于自用或赠送,通常不视为经营行为
若个人仅少量制作饲料供自家养殖使用,或无偿赠送他人(无盈利目的),一般不涉及行政处罚。但需注意:
- 不得大规模生产或通过平台公开销售;
- 饲料质量仍需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民事纠纷(如养殖动物死亡赔偿)。
建议:
- 若计划长期售卖自制饲料,务必提前办理生产许可或备案,并严格遵守质量标准;
- 销售前咨询当地饲料管理部门,确认产品分类及合规要求;
- 保留生产记录、质检报告等证据,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