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部分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所享受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
针对您提到的绩效工资部分,特别是奖励性绩效,这通常是根据员工实际参与各项工作后所获考核结果对应发放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虽然员工因工伤无法实际参与工作,但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原则,理论上应包括其应得的奖励性绩效。不过,具体发放标准可能因单位内部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而有所不同。如果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那么应按照这些规定或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单位与员工进行协商,参照员工过往的平均绩效或同岗位员工的绩效水平来确定发放标准。
另外,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的。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是不能拒绝支付员工工资的,也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员工仍需治疗,那么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员工与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比如先尝试协商、调解,如果不成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享受了停工留薪期的员工,其停工留薪期间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