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土地承包给别人后想收回并退钱是否可行,需根据承包合同的具体约定、承包期限、法定解除情形以及双方协商情况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解除条件
如果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的情形(如承包方严重违约、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且你作为发包方或承包方符合约定条件,则可依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约定退还或收回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62条,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
若承包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但存在法定解除情形
若承包方存在以下行为,你作为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土地(是否退钱需协商或诉讼确定):
若既无约定解除条件,也无法定解除情形
此时需与承包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承包关系,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还费用、土地返还时间等条款。若协商不成,你作为发包方单方收回土地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承包方剩余期限的预期收益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第577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特殊情形:承包期限未满但符合政策调整
若因国家征收、集体规划调整等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38条,由发包方提前通知承包方,并依法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及剩余期限的预期收益等)。此时“退钱”需以补偿形式实现,而非单方决定。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合同期限、承包方具体违约行为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你分析具体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