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接收受贿是否构成受贿共犯-汪世强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第三人代为接收受贿款项或财物,确实有可能构成受贿共犯,但具体是否构成,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构成受贿共犯的情形

  1. 共同故意:

    • 如果第三人与受贿人之间存在共同受贿的故意,即第三人明知受贿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仍代为接收财物,并意图与受贿人共同占有该财物,那么第三人可能构成受贿共犯。
    • 例子:甲是某国企领导,乙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与甲约定给予甲好处费。甲因担心直接收受财物风险太大,便让丙代为接收。丙明知甲与乙之间的约定,仍代为接收并转交给甲。在此情况下,丙与甲构成受贿共犯。
  2. 共同行为:

    • 除了共同故意外,第三人还需实施了共同受贿的行为。这包括代为接收财物、协助受贿人隐瞒财物来源、协助受贿人转移财物等。
    • 例子:在上述例子中,丙不仅代为接收了乙给予的好处费,还协助甲将财物存入银行或转移至其他安全地点,以避免被发现。丙的这些行为构成了共同受贿的一部分。

二、不构成受贿共犯的情形

  1. 缺乏共同故意:

    • 如果第三人并不知道受贿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不知道自己代为接收的财物是贿赂款,那么第三人通常不构成受贿共犯。
    • 例子:甲是某公司员工,乙误将甲当作有决策权的人员,向甲行贿。甲因担心直接收受财物有问题,便让不知情的丙代为接收。丙在接收财物时并不知道这是贿赂款,也不知道甲与乙之间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丙不构成受贿共犯。
  2. 未实施共同行为:

    • 即使第三人知道受贿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如果第三人并未实施任何共同受贿的行为,如未代为接收财物、未协助隐瞒或转移财物等,那么第三人也不构成受贿共犯。
    • 例子:甲是某政府官员,乙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甲行贿。甲因担心风险太大,便让丙知道此事,但并未让丙代为接收财物。丙虽然知道甲与乙之间的约定,但并未实施任何共同受贿的行为。在此情况下,丙不构成受贿共犯。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 法律后果:如果第三人构成受贿共犯,将依法承担与受贿人相同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并可能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 建议:对于涉及受贿的案件,无论是受贿人还是第三人,都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如果第三人确实不知情或未实施共同受贿的行为,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总之,第三人代为接收受贿款项或财物是否构成受贿共犯,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