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孩子行为恶劣可以解除关系吗-韦红露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婚姻家庭

领养的孩子行为恶劣,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也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如果领养的孩子已经成年,且与养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成的,还能向法院起诉;如果领养的孩子未成年,一般情况下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如果收养人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害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和收养人协议不成的,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孩子行为恶劣虽然不是上述条款中明确列举的情形,但如果这种恶劣行为导致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在成年养子女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个因素;在未成年养子女情况下,若恶劣行为严重侵害了养父母的权益,也可能成为法院考虑解除收养关系的因素之一。

实际操作角度

  1. 协议解除:如果养父母和养子女(无论是成年还是未成年,若未成年需送养人参与)能够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财产处理等相关事项。例如,养父母和已经成年的养子女经过沟通,认为由于养子女长期的不良行为,如经常辱骂、殴打养父母,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自愿签订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对之前养父母为养子女购置的房产等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2. 诉讼解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养父母(在成年养子女情况下)或者送养人(在未成年养子女且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断是否符合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比如,养父母起诉与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会审查养子女行为恶劣的程度,是否确实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的地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

后续影响角度

  1. 身份关系:一旦收养关系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告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基于收养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养子女不再对养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养父母也不再对养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 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涉及财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养父母在收养期间为养子女购置了房产等财产,在解除收养关系时,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比如,养父母出资大部分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养子女名下,解除收养关系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养子女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判决养子女返还养父母一定的财产份额。

如果你遇到领养的孩子行为恶劣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养子女行为恶劣的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