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且您离退休还有3年半,这种情况下单位一般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情况需分不同用工性质来讨论。
如果您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若您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如果您属于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您距离退休不足五年,且属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连续工作满十年等),单位不续签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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