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生效依据是合同签订而非定金支付,但定金可能影响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认定。具体分析如下:
合同签订是房屋买卖生效的核心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15条,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生效后,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支付房款、办理过户)。即使买方未支付定金,只要合同合法有效,卖方仍需按约交房,否则构成违约。
定金的作用与法律后果
特殊情形:定金条款可能影响合同生效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支付是合同生效条件”(如“本合同自买方支付定金时生效”),则定金支付会成为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此类约定需双方明确同意,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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