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提供伪证的法律规定-黄兆麟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中,提供伪证是明确被法律禁止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及后果如下: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其中,“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是申请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之一。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仲裁中提供了伪证,且该伪证成为了裁决的依据,那么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该裁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劳动仲裁中可参照适用相关程序性规定)

    •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此条款直接针对的是民事诉讼,但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准司法程序,其对于伪证行为的处理原则与民事诉讼是一致的,即严厉打击伪证行为,维护仲裁或诉讼的公正性。

二、提供伪证的法律后果

  1. 承担不利后果:

    •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一方提供了伪证,且该伪证被仲裁庭识别或另一方提出有效异议并证明其伪造性,那么提供伪证的一方将承担不利后果。这可能表现为其主张得不到仲裁庭的支持,甚至可能因伪证行为而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2. 罚款、拘留或刑事责任:

    • 如果伪证行为情节严重,妨碍了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或影响了裁决的公正性,那么提供伪证的一方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 如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如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那么提供伪证的一方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对措施

  1. 及时提出异议:

    •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提交的证据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形,应及时向仲裁庭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以证明其主张。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也是打击伪证行为的有效手段。
  2. 要求调查核实:

    • 仲裁庭在接到异议后,应依职权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可能包括询问证人、调取相关文件或记录、进行鉴定等。通过调查核实,仲裁庭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证据的真实性,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3. 申请撤销裁决:

    • 如果裁决已经作出,且一方认为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那么该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也是打击伪证行为、维护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举例说明:假设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提交了一份伪造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以证明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工资待遇等。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存在伪造痕迹,并及时向仲裁庭提出了异议。仲裁庭在接到异议后,对合同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确认其确实为伪造。最终,仲裁庭未采纳该伪造合同作为裁决依据,并作出了对劳动者有利的裁决。如果用人单位对此裁决不服并申请撤销,但因其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所以其申请将被驳回。

总结来说,在劳动仲裁中提供伪证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参与劳动仲裁时,务必遵守法律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和仲裁的公正性。如果你在劳动仲裁中遇到了伪证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