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借名买房 债权人如何执行-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房产纠纷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执行债务人借名购买的房产:

  1. 确认借名购房事实
    债权人需先通过证据链证明房产实际由债务人出资购买并控制,例如:

    • 书面借名协议(如有);
    • 资金流水(如债务人支付购房款、税费、物业费等);
    • 实际使用证据(如债务人居住、出租或管理房产的记录);
    • 证人证言(如中介、邻居等知情人的陈述)。
      若证据充分,法院可能认定债务人为实际产权人,从而突破名义登记的物权公示效力。
  2. 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若债务人通过借名购房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538-539条,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名义购房人之间的借名行为,恢复债务人对房产的支配权。
    关键点:需证明债务人存在主观恶意(如负债后突然借名购房)且行为导致债权人无法受偿。

  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名义产权人名下房产
    在确认债务人为实际产权人后,债权人可申请法院直接执行该房产,即使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
    *操作步骤:

    • 起诉确认借名购房合同有效且债务人为实际产权人;
    • 获得生效判决后,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被执行人为债务人;
    • 法院裁定后,启动拍卖、变卖等执行程序。*
  4. 追究名义购房人的连带责任(特殊情形)
    若名义购房人明知债务人借名购房以逃避债务,仍配合办理手续,可能构成共同侵权或帮助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8条(共同侵权)或第154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

风险提示与建议:

  • 借名购房的证据收集难度较大,需提前规划取证策略(如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物业记录等);
  • 若名义购房人提出异议(如主张房产为自己所有),可能引发确权之诉,延长执行周期;
  • 建议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或名义购房人转移房产。

如有具体证据或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更精准的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