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怎样取得水费权的-饶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房产纠纷

物业取得水费收取权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情形,且均需满足特定条件:

  1. 基于供水合同约定及委托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与供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后,若供水公司委托物业代为收取水费(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委托范围、期限及责任),物业即取得合法收费权。此时物业仅为代理人,若因收费问题产生纠纷(如乱收费),业主仍有权直接向供水公司主张权利,供水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物业追偿。
    关键点:需有供水公司明确授权,且物业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如擅自加价)。

  2. 基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
    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若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公共区域用水管理(如绿化灌溉、公共设施用水)并代收分摊水费,物业可据此收费。但此类收费仅限于公共用水部分,业主家庭用水仍由供水公司直接收取。
    关键点:合同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且收费项目、标准需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特殊情形说明:

  • 若物业未获合法授权强行收费,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拒绝支付,并向当地房管部门或供水公司投诉。
  • 实践中部分老旧小区因供水设施未移交供水公司,由物业代管总表,此时物业可能按总表读数向业主分摊水费。此模式需经业主同意,且物业需定期公示用水量及分摊计算方式,否则涉嫌侵权。

建议:若您对物业收费合法性存疑,可要求物业出示供水公司授权文件或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或联系供水公司核实委托关系。如发现违规收费,可保留缴费凭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