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和招标人有关系吗-成彦亮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合同纠纷

围标串标行为确实和招标人有关系,且招标人可能成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主体之一。以下从法律界定、具体行为表现及法律责任三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围标串标行为主要包括两种类型: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其中,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明确被法律所禁止,这表明招标人在围标串标行为中可能扮演重要角色。

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行为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 泄露信息: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2. 操纵报价: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以影响中标结果。
  3. 修改文件: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以符合特定要求。
  4. 提供方便: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如设置不合理的评标标准等。
  5. 其他串通行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如共同策划、协调投标策略等。

三、法律责任

对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法律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民事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导致中标无效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 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规定处罚,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结与建议:

围标串标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还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招标人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参与或默许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对于发现的围标串标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处理。同时,投标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围标串标行为,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