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后不想离了需要去撤销吗-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离婚申请后如果不想离了,是否需要去撤销取决于申请的阶段和方式,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是协议离婚且已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尚未领取离婚证:

    • 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双方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律赋予你们的“冷静期”权利,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 操作建议:如果你们决定不离婚了,应尽快共同前往原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并说明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在核实后,会办理撤回手续,并收回已发放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 如果是诉讼离婚且已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尚未判决:

    •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或双方在诉讼过程中改变主意,不想继续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通常被称为“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 操作建议:如果你们决定不离婚了,应由原告(即最初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说明撤诉的原因和意愿。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裁定准许撤诉,并终结诉讼程序。
    • 注意事项:撤诉后,如果双方没有解决导致离婚的根本问题,未来仍有可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因此,在决定撤诉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尝试解决矛盾,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额外建议:

  •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撤回离婚申请,都建议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彼此的想法和需求,以避免未来再次出现类似的矛盾。
  • 如果撤回离婚申请后,双方关系仍然紧张或存在其他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咨询或心理辅导帮助,以改善关系并解决问题。

法律后果说明:

  • 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情况下),或者法院未准许撤诉申请(诉讼离婚情况下),且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和解,那么离婚程序将继续进行,直至法院作出判决或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其他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