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母亲老年痴呆,父亲70多岁了能否做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老年人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一制度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和意思自治。
针对您家的情况,如果您的母亲目前已经患有老年痴呆,即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她可能无法再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但是,如果您的母亲在患病前已经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了意定监护人,并且该监护人同意担任,那么在您母亲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该意定监护人就可以履行监护职责。
现在,我们来看您父亲的情况。如果您的父亲目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他愿意担任您母亲的监护人,同时您母亲在患病前没有指定其他意定监护人,或者指定的意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您的父亲在法律上是有资格担任您母亲的监护人的。不过,这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通过法院指定或者与相关亲属协商一致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母亲在患病前已经指定了意定监护人,并且该监护人能够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即使您的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如配偶)存在,意定监护人仍然会优先履行监护职责。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监护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您和您的父亲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比如,可能需要准备相关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监护意愿书等材料,并可能需要经过公证等程序。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监护人的职责是重大的,需要承担被监护人的人身照护、财产管理、医疗决策等关键权益。因此,在确定监护人时,一定要充分考虑监护人的能力和意愿,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