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问有旧伤吗 怎么回答-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劳动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时,鉴定机构确实会询问是否有旧伤,这是鉴定流程中的常规环节。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1. 询问旧伤的目的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评估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询问旧伤是为了区分当前伤残与既往伤病的关联性,例如:

    • 若旧伤与当前伤残无关(如本次是腿部骨折,旧伤是手部疤痕),则旧伤不影响鉴定结果;
    • 若旧伤与当前伤残存在因果关系(如旧伤未完全康复导致本次伤情加重),鉴定机构会综合判断旧伤对当前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可能调整鉴定结论。
  2. 如实告知的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在鉴定过程中有义务如实陈述病史,包括旧伤情况。隐瞒旧伤可能导致:

    • 鉴定结论不准确,损害自身权益(如应获更高伤残等级但未获认定);
    • 若后续被发现隐瞒,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影响工伤待遇申领。
  3. 旧伤的举证责任
    若劳动者主张旧伤与当前伤残无关,需提供医疗证明(如既往病历、诊断书等)佐证;若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认为旧伤影响鉴定结果,需承担举证责任(如申请重新鉴定或提供医学鉴定意见)。

建议:

  • 鉴定前整理所有相关医疗资料(包括旧伤病历),便于鉴定机构全面评估;
  • 若对旧伤影响有疑问,可要求鉴定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旧伤与当前伤残的关联性及影响比例;
  •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