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着手是什么意思-曲衍桥律师|法行宝
2026-03-31 刑事辩护

“着手”在刑法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犯罪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预备阶段,犯罪人可能还没有直接对犯罪对象实施侵害行为,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做准备。
    • 着手:则标志着犯罪预备的结束和犯罪实行阶段的开始。当犯罪人开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即视为着手。例如,在抢劫罪中,当犯罪人开始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夺取财物时,就视为着手。
  2. 着手的认定标准:

    • 行为性质:着手的行为必须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这意味着,只有当行为符合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时,才能被认定为着手。
    • 行为程度:着手的行为必须是对犯罪对象产生直接侵害或威胁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犯罪预备的范畴,具有直接的犯罪意图和危害性。
    • 主观意图:犯罪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 着手的法律后果:

    • 犯罪形态:一旦犯罪人着手实施犯罪,就意味着犯罪已经进入了实行阶段。如果犯罪未能得逞,则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得逞,则构成犯罪既遂。
    • 量刑情节:着手实施犯罪是量刑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一般来说,着手实施犯罪的犯罪人比仅处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因此在量刑时可能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4. 举例说明:

    • 以盗窃罪为例,当犯罪人开始撬锁或翻墙进入他人住宅时,就视为着手实施盗窃。此时,如果犯罪人因被及时发现而未能窃取财物,则构成盗窃未遂;如果成功窃取了财物,则构成盗窃既遂。

总结来说,“着手”是刑法中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实行阶段的重要标志。它要求犯罪人开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必须对犯罪对象产生直接侵害或威胁。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着手”对于确定犯罪形态和量刑情节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