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送达终本裁定书给当事人,确实属于程序违法行为。
首先,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法院在作出终本裁定后,应当依法将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这是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如果法院未履行这一送达义务,就构成了程序上的违法。
其次,送达终本裁定书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当事人了解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途径,也是当事人行使后续权利(如上诉、申请执行等)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未收到终本裁定书,就可能无法及时知晓案件结果,也无法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最后,对于法院不送达终本裁定书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依法送达裁定书;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情况,请求监督下级法院依法履职。
综上所述,法院不送达终本裁定书给当事人属于程序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依法送达,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