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碰到春节假期 工资怎么算-杨琳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劳动纠纷

试用期期间碰到春节假期,工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

  1. 春节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的3天(初一至初三)为法定节假日,试用期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享有带薪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扣减。例如:若日工资为200元,则春节3天应支付600元。

  2. 春节假期中的调休日或周末
    若春节假期包含调休的周末(如除夕、初四至初六),这部分时间是否带薪需分情况:

    • 若员工正常出勤,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
    • 若用人单位安排调休(如用后续周末补班),则调休日不额外支付工资;
    • 若员工未出勤且未调休,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但需符合规章制度,且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3. 试用期工资的特殊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春节假期工资计算后低于上述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操作建议:

  • 核对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工资、假期工资的条款;
  • 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若对工资计算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