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后滥用职权罪是否数罪并罚-张鑫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刑事辩护

受贿后滥用职权罪应当数罪并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滥用职权罪。

法律并未规定受贿后滥用职权为牵连犯或吸收犯,而是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实行数罪并罚。

二、数罪并罚的合理性

  1. 行为独立性:

    • 受贿行为和滥用职权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各自具有独立的构成要件和危害结果。
    • 受贿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滥用职权行为则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 社会危害性:

    • 受贿后滥用职权不仅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廉洁形象,还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公共利益造成了双重损害。
    • 数罪并罚能够更全面地评价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 法律适用原则:

    • 根据刑法理论,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时,如果各罪名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或吸收关系,就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 在受贿后滥用职权的情形中,受贿行为与滥用职权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牵连关系或吸收关系,因此应当分别定罪量刑。

三、司法实践中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后滥用职权的案件,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情,分别认定受贿罪的数额和情节以及滥用职权罪的危害后果,然后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例如,在某些案例中,被告人因受贿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其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刑罚。

四、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一般情况下受贿后滥用职权应当数罪并罚,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受贿行为与滥用职权行为之间存在紧密的牵连关系,且滥用职权行为是受贿行为的必然结果或手段,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择一重罪处罚。然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且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总结与建议:

受贿后滥用职权罪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数罪并罚,以全面评价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并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案情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作为张鑫律师,我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取保候审领域,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