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骨折算不算工伤-杨长芳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劳动纠纷

工作期间骨折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若骨折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且因工作原因导致,则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但也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直接工作相关伤害: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时因墙体倒塌被砸伤骨折,或工厂工人在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骨折等。
  2. 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伤害:

    • 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如设备调试、场地清理)时受伤骨折的,同样应认定为工伤。
  3. 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导致骨折的,也属于工伤范畴。如商场保安制止盗窃行为时被小偷打伤导致骨折。
  4. 职业病导致骨折:

    •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存在导致特定疾病的危险因素,长期接触后患上职业病且引发骨折症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工伤。
  5. 因工外出受伤: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导致骨折的,也应认定为工伤。例如,销售人员出差洽谈业务时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骨折。
  6.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导致骨折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也应认定为工伤。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导致骨折的,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也可视同工伤。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导致骨折的,同样视同工伤。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 故意犯罪:

    • 如员工在上班期间与他人发生冲突,主动挑起斗殴并因此骨折,由于其行为构成故意犯罪,不能认定为工伤。
  2. 醉酒或吸毒:

    • 员工在工作前饮酒过量或吸毒,在工作过程中因意识不清而摔倒骨折,不能认定为工伤。
  3. 自残或自杀:

    • 员工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故意自残或自杀造成骨折,这种情况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若在工作期间发生骨折且认为符合工伤条件,应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总结与建议:

工作期间骨折是否算工伤,需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地点、原因及伤亡情况等多个因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同时,也应注意排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并按照规定流程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杨长芳律师),以便更准确地判断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