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的核心在于明确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提供证据原件的法律依据、具体证据名称及理由,以下是具体写作框架及要点说明:
标题与称谓
标题直接写明文书性质,如《关于责令被告提交证据原件的申请书》。
称谓顶格写“XX人民法院”,并注明案号(如“(202X)X民初XX号”)。
申请人信息
写明原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为法人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提交的具体证据原件,例如:
“请求贵院依法责令被告XX(姓名/名称)提交其持有的《XX合同》原件、202X年X月X日的《XX会议纪要》原件。”
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书证原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结尾与落款
写明“此致”及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若委托律师,需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函。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证据名称或案件细节需要补充,可直接告知我,可协助完善申请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