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益岗二次可以续签但街道不给签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为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而设立的,其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然而,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此外,对于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政策上允许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但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在第二次安置期满后,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2年,是可以继续在岗,且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的。
接下来,针对您遇到的具体问题——街道不给续签,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具体原因:
核查政策依据:
提出申诉或申请复核:
寻求上级部门或法律援助:
考虑其他就业渠道: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公益性岗位是为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而设立的,其政策性和社会性都很强。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维权途径。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