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执行和解后能恢复执行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行政纠纷

连带责任执行和解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恢复执行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执行和解的基本概念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协商,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内容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结束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表现,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二、执行和解后的法律效果

  1.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旦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执行程序通常会暂时终结。这意味着,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内,人民法院不再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 恢复执行的可能性:如果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这是执行和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它并不完全消灭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而是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协商解决纠纷的机会。

三、恢复执行的条件

  1. 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这是恢复执行的最基本条件。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那么申请执行人就没有必要再申请恢复执行。

  2. 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会主动恢复执行,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如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等)。

  3. 和解协议未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如果和解协议被撤销或确认无效,那么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将恢复,此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申请恢复执行,而无需再考虑和解协议的问题。

四、恢复执行的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执行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的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证据等。

  2. 审查立案:人民法院会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3.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立案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五、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保留证据: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和解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恢复执行时提供有力支持。

  2. 及时申请: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3. 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在恢复执行前,申请执行人应尽可能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便在恢复执行后能够迅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总结来说,连带责任执行和解后,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执行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提出申请,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