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确认无效-杨杰律师|法行宝
2026-03-19 合同纠纷

一个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确认无效:

  1. 主体不适格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他们独立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属无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但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未经同意或追认的,协议无效。
    • 不合格的代理人与超越权限的代表签订的协议:若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协议且相对人知情,这些协议亦属无效。
  2. 内容不合法或不道德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协议内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协议无效。但需注意,如果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违背公序良俗: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协议内容若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如代孕、高利贷中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部分等严重违背伦理道德的约定,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协议无效。例如,通过虚假买卖合同转让他人房产的行为。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协议实质上是为了帮助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或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这些协议同样无效。
  3. 意思表示不真实

    • 虚假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为逃避债务而假意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 欺诈或胁迫: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虽然这主要导致协议的可撤销性,但也反映了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协议效力的影响。在特定情况下,如欺诈或胁迫行为严重到足以影响协议的根本目的时,也可能直接导致协议无效。
  4. 其他无效情形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除非事后经权利人追认或取得处分权,否则此类协议无效。例如,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出售其房屋的行为。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协议前,务必确认双方主体资格适格,即确保签订协议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代理人或代表具有合法的代理权或代表权。
  • 协议内容应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在签订协议前,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真实意愿得到体现。
  • 对于重要协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审查和指导,以降低法律风险。

如有任何关于协议无效或其他合同纠纷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