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签字 应该签受送达人还是代收人-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合同纠纷

在解答您关于“代理人签字应该签受送达人还是代收人”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受送达人、代收人以及代理人的角色和职责。

受送达人:这是指诉讼文书中应当直接接收的一方,通常是案件的当事人,如原告或被告。

代收人:在特定情况下,如受送达人本人不在场或无法直接接收时,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受送达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这些人即被称为代收人。

代理人:在诉讼中,代理人是代表受送达人进行法律行为的人,他们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受送达人接收诉讼文书。

现在,针对您的问题,如果代理人是受送达人正式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并且该代理人被授权接收诉讼文书,那么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时,代理人应当以“代收人”的身份签字。这是因为代理人虽然代表受送达人,但在法律文书送达的环节,他们实际上是代为接收文书的人,即代收人。

具体操作建议:

  1. 确认代理权限:首先,要确认代理人是否具有接收诉讼文书的权限。这通常可以通过查看授权委托书或相关法律文件来确认。

  2. 签字身份明确: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时,代理人应明确标注自己为“代收人”,并注明其代表的是哪位受送达人。

  3. 保留相关证据:为了确保送达的有效性,建议保留好送达回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综上所述,代理人签字时应当以“代收人”的身份签字,并确保签字过程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如果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