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报告聚焦医疗纠纷 患者损害与医疗机构告知义务如何平衡-李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医疗纠纷

结论概述

最高法报告聚焦医疗纠纷,明确指出未尽告知义务致患者损害构成侵权,这体现了法律对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同时也对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结合新闻背景,2025年医院担责案件占比下降9.5个百分点,但仍有因医生未充分告知手术风险而引发的纠纷,甚至造成一级医疗事故。这表明,尽管整体医疗纠纷处理有所改善,但医疗机构在告知义务方面的履行仍需加强。

法律观点分析

  1. 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 法律后果:若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告知义务的履行。
  2. 患者损害与医疗机构责任的平衡

    • 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责任判定:在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责任时,需综合考虑医疗机构是否善尽诊疗义务、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患者损害与医疗机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例如,若医疗机构已充分告知手术风险,且手术过程符合诊疗规范,但患者仍因个体差异出现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可能不承担责任。
  3. 破解复杂医疗纠纷判断难题的司法创新

    • 专家论证+司法审查机制:为破解复杂医疗纠纷的专业判断难题,北京、黑龙江等地法院已启动探索“专家论证+司法审查”这一新机制。通过引入医学专家对医疗行为进行专业论证,结合司法审查,提高医疗纠纷判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对公众的启示:这一机制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的信任度,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规范地履行告知义务和诊疗行为。

热点事件专业解读

  • 事件法律定性:新闻背景中提到的因医生未充分告知手术风险而引发的纠纷,属于医疗纠纷范畴。若经查实医疗机构确实未尽告知义务,且该未告知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医疗机构构成侵权。
  • 涉及法律条文:主要涉及《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机构告知义务和侵权责任的规定。
  • 可能法律后果:医疗机构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同时,医疗机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声誉损失。
  • 对公众的启示:公众在就医过程中应增强维权意识,要求医疗机构充分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和风险等信息。若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 生育力保护案例:以生育力保护为例,由于相关技术的可及性尚有不足,部分女性患者在放化疗前未被告知或未获得充分告知对生育力和卵巢功能的影响,进而导致永久丧失生育能力。这提醒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更加重视对患者相关权益的告知和保护。
  •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法律通过规定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和侵权责任,保护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规范地履行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众在就医过程中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增强维权意识。

进一步思考与建议

  • 医疗机构应加强告知义务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告知义务培训,提高其对告知义务重要性的认识和履行能力。
  • 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包括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纠纷处理效率等,以更好地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 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公众在就医过程中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若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应理性看待医疗风险和不良后果,避免过度维权和医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