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 收购 运输 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可以简称为什么-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侵权纠纷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在法律上通常并不直接简称为某一个特定的、广为人知的简称,但根据其行为特征和法律规定,可以将其理解为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相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若需概括,可暂且称之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罪”(需注意,此非官方简称,仅为便于理解而设)。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罪名概述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了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严厉打击态度。

二、行为特征

  1. 非法猎捕: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许可擅自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2. 非法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均可能构成犯罪。
  3. 非法运输:包括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即使运输过程中野生动物未死亡,也可能构成犯罪。
  4. 非法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无论是否实际完成交易,只要存在出售的意图和行为,即可能构成犯罪。

三、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一般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通常涉及非法猎捕、杀害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野生动物制品数量大、价值高,以及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3. 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通常涉及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破坏等情形。

四、实际案例

以实际案例来说明,曾有案例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行为人因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法律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五、建议与提醒

  1. 增强法律意识:公众应增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2.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法治社会。
  3. 谨慎交易:在进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时,务必确认其来源合法,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如有任何关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你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