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或可以逮捕的特殊情形在哪部法律中规定-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行政纠纷

应当或可以逮捕的特殊情形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以下是对相关情形的详细归纳和解释:

一、一般应当逮捕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这包括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等情形,或者已有一定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正在策划、预备实施新的犯罪。例如,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且近期有迹象表明其正在策划新的盗窃行为。

  2.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如犯罪嫌疑人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例如,犯罪嫌疑人正在策划一起恐怖袭击事件。

  3.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例如,销毁、隐匿、伪造案件相关证据,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与同案犯串供等行为。这些行为会严重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因此应当予以逮捕。

  4.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通过言语威胁、暴力伤害或其他手段对相关人员进行报复的行为。例如,犯罪嫌疑人曾威胁要伤害举报其犯罪行为的证人。

  5.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如有自杀言论、准备自杀工具,或积极准备逃跑工具、规划逃跑路线,甚至已经实施了逃跑行为。这些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应当予以逮捕。

二、径行逮捕的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无需考虑取保候审等措施是否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直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1.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当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支持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应当予以逮捕。例如,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且证据确凿,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2. 曾经故意犯罪:只要犯罪嫌疑人有故意犯罪的记录,无论该犯罪是否已经服刑完毕,在本次犯罪符合一定条件时都应当逮捕。例如,犯罪嫌疑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现又涉嫌新的故意犯罪。

  3. 身份不明:当犯罪嫌疑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导致司法机关难以确认其身份和背景,可能影响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时,也应当予以逮捕。例如,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证或拒绝提供身份信息。

三、转化逮捕的情形

对于已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如其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可以转化为逮捕:

  • 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 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
  • 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 企图自杀、逃跑以逃避侦查;
  •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
  • 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或多次传讯不到;
  • 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从事特定活动,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

总结与建议: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或继续危害社会。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逮捕措施。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