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时可以让中标候选人陈述吗-丁艾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合同纠纷

定标时一般可以让中标候选人陈述,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法律法规层面: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中,并未明确禁止定标阶段让中标候选人进行陈述。从法律原则角度,只要该陈述环节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损害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定程序,是可以被允许的。例如在一些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招标中,招标人为了更深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方案、项目实施计划等关键内容,组织中标候选人进行陈述,以便更科学合理地确定中标人,这种做法本身不违法。
  2. 招标文件约定层面:如果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时就明确规定了定标阶段有中标候选人陈述环节,包括陈述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具体要求,那么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是合法合规的。因为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依据,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需就其技术方案的创新点、可行性进行10分钟的现场陈述,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该约定,定标时招标人就可以依据此要求中标候选人进行陈述。
  3. 实际操作层面:从实际操作角度看,让中标候选人陈述有一定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招标人全面评估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除了书面材料外,通过面对面的陈述,能更直观地了解中标候选人的专业水平、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陈述环节可以让中标候选人进一步解释其方案,消除招标人的疑虑。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避免出现歧视性、不公平的情况。比如不能只允许某一特定中标候选人陈述,而排除其他候选人;陈述环节的评分标准等要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中标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参与。

如果在定标时组织中标候选人陈述环节,一定要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若你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