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从哪一天开始-宋媛媛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经济纠纷

要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过,根据债务类型的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 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债务

    • 当债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时,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例如,甲和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于2023年1月1日向乙归还借款10万元,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三年,即到2026年1月1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

    •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宽限期,那么从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例如,丙向丁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丙在借款后一直未还款,丁在2024年1月1日向丙催讨借款,并给了丙一个月的宽限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4年2月1日起开始计算。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3. 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起算

    • 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债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债务,那么诉讼时效从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例如,上述例子中,到2026年1月1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甲又向乙表示愿意归还借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甲表示愿意归还借款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乙在2025年1月1日向法院起诉甲要求归还借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5年1月1日起中断,待法院审理程序终结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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