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可以调解么-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行政纠纷

行政争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调解的。以下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行政争议调解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争议调解的法律边界和适用范围。行政争议的调解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调解方案。
  2. 合法原则:调解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公正原则:调解应确保公平、公正,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效率原则:调解应注重效率,及时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二、可调解的行政争议类型

  1. 行政赔偿案件:

    • 含义: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 可调解原因: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等存在协商空间,双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和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协商。例如,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公民财产损失,双方可通过调解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2. 行政补偿案件:

    • 含义: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合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实施特定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由国家给予相应补偿的制度。
    • 可调解原因:补偿标准、方式等并非绝对固定,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例如,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拆除某企业的厂房,企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行政机关需给予合理补偿,此时可通过调解确定补偿金额。
  3.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 含义: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如何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
    • 可调解原因:如行政处罚案件中,法律可能规定了一定的处罚幅度,行政机关可根据案件情节、当事人态度等因素,在法定幅度内决定具体处罚,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对轻微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罚款数额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可由行政机关酌情决定,此时可通过调解协商具体数额。

三、不可调解的行政争议情形

并非所有行政争议都适用调解。以下情形通常被排除在外:

  1. 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若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无效,法院将直接作出撤销或确认无效的判决,无需调解。
  2. 涉及公共利益或第三人权益:当行政争议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时,调解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矛盾,故不宜采用。
  3. 法律、法规禁止调解的情形:部分特殊领域(如税收征管)的法律规范明确禁止调解,此类争议应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四、行政争议调解的程序与效力

调解程序通常由法院主导,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成功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可申请强制执行。若调解不成,法院应及时恢复审理并作出裁判。

总结来说,行政争议的调解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原则,在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下进行。对于可以调解的案件类型,双方应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以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有具体的行政争议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