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质保金要返还吗-杨玉婷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合同纠纷

合同解除后,质保金是否要返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合同解除非因一方违约导致,且合同未对质保金返还作出特别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质保金作为合同履行中的担保,若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且无违约情形,发包方(或买方)应返还质保金。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质保金应返还。

  2. 若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解除,且质保金与违约责任相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若质保金具有违约金性质(如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丧失质保金”),且违约行为与质保金担保的范围重合(如质量违约),则违约方可能丧失质保金,发包方无需返还。但需注意: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质保金与违约责任的关联,或违约行为与质保金担保范围不匹配(如仅延迟交货但质量合格),则发包方仍需返还质保金,违约方需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3. 若合同解除后,已履行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且质保金未覆盖修复成本
    即使合同解除,若发包方能证明已履行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且修复成本超过质保金金额,发包方可主张扣除修复成本后返还剩余质保金,或要求违约方另行赔偿。例如,施工合同解除后,发现已完工部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并从质保金中抵扣。

实务建议:

  •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保金的返还条件、与违约责任的关联性,避免歧义;
  • 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共同确认已履行部分的质量状况,并留存书面证据;
  • 若发生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明确质保金是否返还及返还金额。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案件细节需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