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时询问当事人笔录怎么写-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行政纠纷

法院送达时询问当事人笔录的撰写,需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反映送达过程及当事人意见,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1. 笔录基本信息

    • 标题:明确标注“询问笔录”或“送达笔录”,并注明案号、案由、送达时间、地点。
    • 参与人员:记录送达人(法院工作人员)姓名、单位及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 送达文书:列明送达的法律文书名称(如起诉状、传票、判决书等)及文号。
  2. 送达过程记录

    • 送达方式:注明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若为直接送达,需描述当事人是否当场签收。
    • 当事人陈述:
      • 记录当事人对送达文书的意见(如是否认可文书内容、是否提出异议或补充说明)。
      • 若当事人拒绝签收,需记录拒绝理由(如“未收到通知”“对内容有异议”等),并由送达人注明“留置送达”及见证人信息(如有)。
    • 特殊情况:如当事人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或存在语言障碍,需客观描述现场情况及处理方式(如联系翻译人员、录音录像等)。
  3. 当事人签字确认

    • 笔录末尾需由当事人阅读后签字、捺印,并注明“以上记录属实”。
    • 若当事人拒绝签字,送达人应在笔录中注明原因,并由在场见证人签字确认(如基层组织人员、邻居等)。
  4. 送达人签字与归档

    • 送达人需在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加盖法院公章。
    • 笔录应与送达回证一并归档,作为案件诉讼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意事项:

  • 客观性:笔录内容需真实反映送达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或推测。
  • 完整性:确保关键信息(如当事人意见、拒绝签收理由)无遗漏,否则可能影响送达效力。
  • 合法性:若涉及留置送达,需严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的条件(如当事人拒绝签收且无合法理由)。

示例片段:

“送达人:张三(XX法院审判员)、李四(书记员)
当事人:王五,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送达文书:XX法院(2023)XX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
送达过程:2023年10月1日10时,张三、李四至王五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直接送达。王五阅读判决书后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将上诉’,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签字:王五(捺印)
送达人签字:张三、李四
日期: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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