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的首页显著位置如何定义-徐东川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侵权纠纷

关于“电子商务法的首页显著位置如何定义”这一问题,目前《电子商务法》及相关配套规定中并未对“首页显著位置”给出明确的量化标准或具体定义,但结合法律原则及实务操作,可从以下角度理解:

1. 法律原则与立法目的

《电子商务法》要求经营者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特定信息(如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联系方式等),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便于监管部门监督。因此,“显著位置”的认定需以普通消费者能否便捷获取为核心标准,而非单纯以页面布局或技术参数衡量。

2. 实务中的参考标准

尽管无明确法律定义,但实务中可参考以下因素判断是否构成“显著位置”:

  • 视觉突出性:信息是否以加粗、变色、加大字体、独立模块等形式呈现,与页面其他内容形成明显区分;
  • 位置优先性:信息是否位于页面顶部、首屏或消费者无需滚动即可直接看到的区域;
  • 访问便捷性:信息是否通过首页链接、图标或弹窗等方式直接跳转,无需多次点击或搜索;
  • 行业惯例:同类电商平台或行业通常采用的信息公示方式(如电商APP的“我的-设置-关于我们”路径通常不被视为显著位置)。

3. 典型案例与司法实践

  • 案例1:某电商平台因将营业执照信息隐藏在首页底部“关于我们”子菜单中,被法院认定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违反《电子商务法》第15条;
  • 案例2:某商家在首页顶部以滚动字幕形式公示联系方式,但因字体过小、滚动速度过快导致消费者难以识别,法院同样认定未满足“显著”要求。

结论:
“首页显著位置”的认定需结合视觉呈现、位置布局、访问路径及行业惯例综合判断,核心标准是普通消费者能否无需额外操作即可直接、清晰地获取信息。若经营者对公示位置存疑,建议优先选择首页顶部、首屏或独立模块等常规显著区域,并避免使用隐藏链接、小字体或快速滚动等可能降低信息可识别性的设计。

建议:
若您需具体评估某电商平台的公示方式是否合规,或因信息公示问题面临纠纷,可提供页面截图或链接,我将结合《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案例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