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原民办教师辞退后经中心校批准自己办幼儿园期间是否算教龄”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教龄认定政策和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教龄的认定通常与是否在公办中小学(或特定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上任教有关。根据我了解到的相关信息,以安徽省为例,享受教龄补助的原民办教师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其中包括在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任教满2个学期或1个学年度,并且离开教师岗位后未被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虽被临时录用但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即原民办教师辞退后经中心校批准自己办幼儿园,我们需要分析这一期间是否符合教龄认定的条件:
任教机构性质:您自己办的幼儿园是否属于公办中小学或特定教育机构?通常,个人办的幼儿园不属于公办范畴,因此这一点可能不符合教龄认定的基本要求。
任教连续性:即使幼儿园属于某种教育机构,但您是在辞退后自己创办的,这并不构成在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的连续任教。
政策规定:根据现有的教龄认定政策,没有明确指出个人办园期间可以计入教龄。教龄的认定更侧重于在公办教育机构中的任教经历。
综上所述,原民办教师辞退后经中心校批准自己办幼儿园期间,通常不算作教龄。这是因为这一期间您并未在公办中小学或特定教育机构中任教,且个人办园的性质与公办教育机构不同。
如果您希望进一步确认或了解具体的教龄认定政策,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规定给出更准确的解答。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