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理解您在遇到工伤后公司不配合盖章的困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是有权利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工伤申请表老板不盖章的问题,我想明确告诉您,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并不是工伤认定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即使公司不帮助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不在工伤申请表上盖章,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仍然可以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劳动合同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您的工伤情况进行认定。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了解更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最后,我想提醒您,工伤认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只要您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相信您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困难,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