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声称上诉但您未收到开庭时间,您需要先核实上诉是否真实立案,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核实上诉是否真实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1条,上诉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并由原审法院在5日内将副本送达被上诉人。若对方仅口头声称上诉但未完成上述程序,可能并未实际立案。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核实:
若案件已立案但未收到开庭通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开庭通知通常由二审法院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送达,您可能因以下原因未收到:
若案件未立案或对方未实际上诉
若核实后发现对方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或原审法院未移送案件,则一审判决已生效。此时您可:
行动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或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