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结果地管辖的立案标准-莫路添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

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结果地管辖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销售金额、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以及销售金额与货值金额的合计数额进行综合判断。同时,销售者必须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是构成此罪的主观要件。

立案标准详解

  1. 销售金额标准

    •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这是判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要经济指标。一旦销售金额达到或超过这一数额,即构成犯罪并应立案追诉。例如,商家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的服装,实际已收到的销售款项及按合同约定即将收到的款项总和达到或超过五万元,即满足此标准。
  2.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标准

    • 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对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其货值金额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同样构成犯罪并应立案追诉。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的标价计算;若没有标价,则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如商家仓库中存放的假冒注册商标电子产品虽未售出,但货值金额经核算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亦符合立案条件。
  3. 综合标准

    • 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针对那些已经销售了一部分但仍有大量存货未销售的情况,如果已销售的金额与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也应立案追诉。例如,商家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为三万元,但仓库中尚未销售的假冒商品货值金额为十二万元,两者合计达到十五万元,即满足立案条件。

“明知”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上述数额标准外,还需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所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明知”:

  • 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覆盖;
  • 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过行政处罚或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
  • 其他能够证明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形。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修订)第七十条:明确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两者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实际应用建议

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时,应综合考虑销售金额、货值金额以及行为人主观上的“明知”情况。同时,实际销售价格、商品进货渠道等因素也是判断“明知”的重要依据。如果你或他人面临相关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