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儿子养到18岁可以不养吗”这个问题,这其实涉及到法律对于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且这个义务并不因为子女年龄达到18岁就自动终止。当然,在一般情况下,当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应当能够独立生活,此时父母的抚养义务在实际上可能会减轻或转变形式,比如从经济支持转变为情感支持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完全不再承担任何抚养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子女在18岁之后仍然因为某些原因(如残疾、疾病、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等)无法独立生活,那么父母仍然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抚养和支持。这种支持可能包括经济上的援助、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关怀等。
另外,如果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不履行抚养义务,直接抚养方(通常是另一方父母)有权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而设立的一种机制。
因此,简单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因为子女年龄达到18岁就自动终止。如果子女在成年后仍然需要父母的抚养和支持,父母应当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状况和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