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付款条款中,若要明确“两个条件中先到哪个条件就先执行该条件”的规则,可以通过以下条款表述来实现,核心结论是建议采用“孰先原则”的明确约定,具体如下:
条款示例
“买方应按照以下条件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
(2)自卖方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
以上两个付款条件以先满足者为准,买方应在条件成就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条款解析
法律效果
注意事项
示例完整条款
“买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2)自卖方提交全部技术文档并经买方书面确认接收之日起10日内。
以上条件以先成就者为准,买方应在条件成就后5日内将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若买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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