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能申请中止执行吗-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行政纠纷

再审期间,一般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原则:不停止执行

在再审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一原则主要是基于法律的稳定性、权威性以及司法裁判的既判力考虑。随意停止执行可能会使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进而影响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例如,在民事合同纠纷中,若生效判决判令一方支付货款,而再审期间停止执行,则胜诉方的权益可能无法及时得到保障。

二、例外: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

尽管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法律也规定了可以中止执行的特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刑事案件中的特殊情形:

    • 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这种情况下,继续执行可能会对被告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有必要停止执行。
    •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再审期间下落不明的。此时,继续执行存在客观障碍,并可能影响再审程序的正常进行,故可停止执行。
  2.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这属于兜底条款,赋予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判断是否需要停止执行。例如,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继续执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等。
  3.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规定:

    •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且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 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4. 民事执行中的特定情形:

    • 再审申请人提供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如未经质证或系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 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申请人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同意暂缓履行义务。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且该异议确有理由,可能影响执行标的的变更或案件再审。
    • 一方当事人死亡或终止,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或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三、暂停执行的暂时性与再审结果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院决定暂停执行,这也只是暂时的措施。再审程序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再审的结果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并据此决定是否恢复或继续执行。因此,当事人在再审期间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法律建议

  1. 了解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申请暂停执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规定,确保申请理由充分且符合法律规定。
  2. 提供充分证据:如果当事人认为继续执行将对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或者存在其他需要暂停执行的紧急情况,应向法院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3. 考虑其他救济途径:如果法院未裁定中止执行,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以尽可能减少潜在损失。

总结来说,再审期间是否停止执行需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你对此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