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介绍工作收取中介费属于诈骗吗-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刑事辩护

谎称介绍工作收取中介费,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存在构成诈骗的可能性。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构成诈骗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如谎称自己有特殊关系、能力等可以介绍到理想工作)或隐瞒真相(如隐瞒自己根本没有介绍工作的能力或资源)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交付中介费,而行为人取得财物后并无实际介绍工作的行为或意图,那么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举例说明:

  • 假设张三谎称自己是某大型企业的高管,有能力介绍李四进入该企业工作,并以此为由收取了李四5万元的中介费。然而,张三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能力或关系,他收取费用后也并未进行任何介绍工作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张三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

二、不构成诈骗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虽然收取了中介费,但确实有介绍工作的行为,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如用人单位招聘计划变更、应聘者自身条件不符合等)未能成功介绍,且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一般不构成诈骗。此时,可能更多地涉及到民事纠纷,如中介服务合同的履行问题。

举例说明:

  • 王五是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员工,他向赵六承诺可以介绍其进入某公司工作,并收取了合理的中介费。王五确实进行了积极的介绍工作,包括联系用人单位、安排面试等,但由于赵六的专业技能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最终未能成功入职。这种情况下,王五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正常的中介服务行为。

三、法律建议

  1. 对于求职者:在支付中介费前,务必核实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信誉,要求中介机构提供明确的介绍工作方案和成功案例,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欺诈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对于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不得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介绍工作,应积极与求职者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或者有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