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但需充分收集其他证据以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否则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起诉的法律依据与可行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法律并未要求借款必须通过转账形式完成,现金交付同样受法律保护。因此,您有权以现金交付为由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前夫返还借款。
现金交付的举证责任与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法院应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若您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佐证现金交付事实,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例如,若前夫否认借款事实,且您无法证明资金来源(如银行取款记录)、交付过程(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或前夫曾承认借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还款计划),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驳回您的诉求。
关键证据的收集方向
为提高胜诉概率,您需尽可能收集以下证据:
诉讼策略建议
行动建议:立即整理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方向),并委托律师协助分析证据效力、制定诉讼方案。若证据确实不足,律师可指导您通过补充取证(如与前夫协商补签借条)或调整诉讼策略(如主张不当得利)降低风险。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