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动产抵押权会不会形成流押条款-贾卫龙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经济纠纷

超级动产抵押权本身不会直接形成流押条款,但需注意其设定与实施过程中是否隐含流押条款的特征。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超级动产抵押权与流押条款的定义

  1. 超级动产抵押权:这通常指的是在动产上设定的,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抵押权。在动产抵押中,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的价值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受偿权。

  2. 流押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流押条款是指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这种条款因可能损害抵押人的利益,被法律所禁止。

二、超级动产抵押权与流押条款的关系

  1. 法律禁止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流押条款的设定,无论是在不动产还是动产抵押中。

  2. 超级动产抵押权的合法设定:超级动产抵押权的设定本身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只要其设定符合《民法典》关于动产抵押的相关规定,如抵押合同的成立、抵押物的登记等。然而,如果在设定超级动产抵押权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了流押条款,则该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避免隐含流押条款:在设定超级动产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仔细审查抵押合同条款,确保不包含任何隐含流押条款的内容。例如,避免使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等表述。

  2. 合法实现抵押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应通过合法途径实现抵押权,如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等,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 法律后果:如果抵押合同中包含了流押条款,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但这并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权人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然而,如果抵押权人试图依据流押条款直接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将可能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总结来说,超级动产抵押权本身不会形成流押条款,但在设定和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禁止性规定,避免隐含流押条款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