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审查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依职权审查吗-涂攀跃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行政纠纷

国家安全审查既可以依申请启动,也可以依职权主动开展,具体分析如下:

  1. 依申请启动审查
    在涉及外资并购、关键技术交易、基础设施投资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领域,相关主体(如企业、投资者或监管部门)可主动向国家安全审查机构(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提交审查申请。例如,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外商投资涉及敏感行业或领域的,投资者需主动申报;若未申报但审查机构认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仍可依职权启动审查。

  2. 依职权主动审查
    审查机构有权基于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对未主动申报但可能构成威胁的交易或行为自行启动审查。例如,若某外资企业通过分步收购方式规避申报义务,或交易涉及数据安全、关键资源控制等隐性风险,审查机构可依职权介入调查,并要求相关方配合提供材料或暂停交易。

实务建议:

  • 企业在进行跨境投资、技术合作或涉及敏感行业的交易时,应提前评估国家安全审查风险,必要时主动申报以避免后续纠纷。
  • 若收到审查机构通知或发现交易可能触发审查,需立即停止实施并配合调查,否则可能面临罚款、交易无效等法律后果。

如有具体交易场景或案例,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审查流程、风险防范等细节。